越想越觉得古代没有个电话,真的是太不方便了,要是在现代的话,每天还可以视频聊天,可是现在,她都已经三个多月没有见到他了。
边疆生活艰苦,又天天晒大太阳,他肯定都晒黑了,也不知道操练会不会受伤,反正就是再多给他准备一些金疮药。
忙碌了几天,终于做好了,派人快马加鞭的给楚洵送去。
楚洵在战场上受了伤,只在床上躺了两天,恢复一些之后,又再次上了战场,兵营里所有人都觉得他太拼了,为了升官,简直连命都不要了。
他是在战场上突然想起了一些记忆碎片,导致他一时出神被敌军偷袭,在右手手臂上砍了一刀,那一刀深可见骨,其他人看着都触目惊心,可他却觉得没什么。用了秦淮给他的金疮药已经好了不少,更何况就算右手的手臂不能动弹,他还可以用左手。
第一次上战场,他就觉得那种场景莫名的熟悉,一些很破碎的记忆在脑海中翻涌,但都是一闪而过,什么都抓不到,也正因为如此,他一定要趁热打铁,再去探个究竟。
不过,他现在并不是罗刹阁的少主,而是军营里的一个新兵蛋子,要是表现的太厉害,肯定会被人怀疑,所以即便是到了战场上,他也必须要收敛自己的锋芒,让自己的动作看起来不那么利索,甚至还有些青涩。
也正因为如此,他杀了人却没有把人头取回来。在军营里,没有取到人头,就说明他没有杀过人,也就没有升官的机会,这一切在其他人眼里,就成了不理解。
他天天这么拼,所有人都看着他努力,但到了战场上就是立不了军功,你说奇怪不奇怪?
“楚云,你小子怎么回事?吵着闹着要上战场,结果一个军功都没有拿回来。”
李二蛋揽着他的肩膀实在是不解,前段时间丞相遇刺的时候,他明明还杀了几个刺客的,怎么到了战场上,反而一个人都没有杀。
楚洵不想过多的解释,把受伤的右手,在他眼前晃了晃,说道:“我受伤了。”
李二蛋一愣,这家伙不说他都快忘了这件事,明明伤的这么严重,却每天像没事人一样照样上战场,这点毅力还真是让人不得不佩服。
“既然都受伤了,就好好在军营里养着,你这是逞什么强?小心把自己给搭进去了。”
“无妨。”
李二蛋:“……”
他明明是在关心他好吗?为什么这么冷漠?
又过了一段日子,手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了,他偶尔也会带三四个人头回来,不多,但也不能算少,毕竟除了他手臂受伤那一次,他几乎每次回来,身上沾的都是别人的血。
能够杀这么些人,而且自己毫发无伤,也是很厉害了,不过也就这么几个人头,想要升官也是不够格的,还得再攒攒。
“楚云,有你的家书!”
信使把信送到军营里,再由军营里负责帮将士们书写家书的人,给每一个人一一送来,楚洵自己识字,就不必经他人之手,只是麻烦他帮自己寄或者是收一下。
在军营里,写信和收信都是有固定时间的,很多人都是基本一个月才能写一次,除非自己添钱,才可以多写。
对于楚洵而言,这么点钱也不算什么,所以只要一收到秦淮的回信,他都会立刻回过去。
这一次不只有书信,还有一包东西,不出意料的话,又是她那些瓶瓶罐罐。
从那人手里接过包裹,楚洵自己都没发现自己的嘴角一直是向上弯着的,李二蛋在营帐里,看到他上扬的嘴角,就知道肯定是与他妻子有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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